
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〔2020〕9号
根据《干部任用条例》及有关规定,现对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的下列拟任职对象进行任前公示:
姓 名 | 性 别 | 现任职务 | 拟任(提名)职务 |
毛煜幕 | 男 | 市公安局汪家桥派出所副所长、一级警员 | 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 |
张 成 | 男 |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、一级警员 | 市公安局三洲驿派出所教导员 |
施 阳 | 男 | 市公安局汪家桥派出所副所长、一级警员 | 市公安局白衣派出所教导员 |
曾 严 | 男 | 市公安局三洲驿派出所副所长、一级警员 | 市公安局新洲派出所教导员 |
朱 鹏 | 男 | 市公安局新洲派出所副所长、一级警员 | 市公安局毛里湖派出所教导员 |
梁翰文 | 男 | 市公安局三洲驿派出所副所长、一级警员 | 市公安局药山派出所教导员 |
刘 勇 | 男 | 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大队长、一级警员 | 市拘留所教导员 |
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拟任职对象思想作风、道德品质、工作能力、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、电话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。为便于了解情况,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。所举报的问题,必须真实、准确,内容尽量具体详细,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。严禁借机造谣中伤、串联诬告。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。
受理举报时间: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8月3日
受理举报单位: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
专用举报电话:0736—4212380
中共津市市委组织部
2020年7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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