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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任免

中共津市市委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任前公示的公告〔2021〕13号

来源:组织部 发布时间:2021-05-28 16:10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根据《干部任用条例》及有关规定,现对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的下列拟任职(提名)对象进行任前公示:

姓 名

性别

民族

籍  贯

出生年月

学  历

政治面貌

现任职务(职级)

拟任(提名)职务

备注

任鸿雁

土家

慈利县

1994.10

大学

中共党员

市委办四级主任科员

市委办督查专员


印  晨

津市市

1979.03

大专

中共党员

市委办工会专职副主席(管理9级)

市机关事务中心主任(管理8级)


李  舟

临澧县

1982.10

大专

中共党员

毛里湖镇四级主任科员

市委两新工委专职副书记


万  行

津市市

1987.04

大学

中共党员

市委组织部四级主任科员

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主任


宋  雪

土家

古丈县

1983.01

研究生

中共党员

市农业农村局三级主任科员

市政协委员学习联络委员会副主任、三级主任科员


江  慧

津市市

1988.05

大学

群众

市委宣传部文明创建指导室主任(管理9级)

湖南省广播电视大学津市分校师训科科长(管理8级)


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拟任职对象思想作风、道德品质、工作能力、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、电话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。为便于了解情况,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。所举报的问题,必须真实、准确,内容尽量具体详细,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。严禁借机造谣中伤、串联诬告。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。

受理举报时间: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3日

受理举报单位: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

专用举报电话:0736—4212380


中共津市市委组织部
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年5月27日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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