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中共津市市委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任前公示的公告〔2021〕14号
根据《干部任用条例》及有关规定,现对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的下列拟任职(提名)对象进行任前公示:
姓 名 | 性别 | 民族 | 籍 贯 | 出生年月 | 学 历 | 政治面貌 | 现任职务(职级) | 拟任(提名)职务 | 备注 |
任有为 | 男 | 汉 | 岳阳市 经开区 | 1979.08 | 大学 | 中共党员 | 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、三级主任科员 | 市委保密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| |
张承嘉 | 男 | 汉 | 津市市 | 1991.03 | 大学 | 中共党员 | 市委办四级主任科员 | 市委深改办专职副主任 | |
谭 静 | 女 | 汉 | 津市市 | 1986.09 | 大专 | 中共党员 | 市委办副主任、三级主任科员,市档案局局长(兼) | 市接待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、主任 | |
谭翼云 | 男 | 汉 | 津市市 | 1977.03 | 大学 | 中共党员 | 市政府办党组成员、副主任、二级主任科员 | 市农经站党支部书记、站长 |
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拟任职对象思想作风、道德品质、工作能力、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、电话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。为便于了解情况,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。所举报的问题,必须真实、准确,内容尽量具体详细,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。严禁借机造谣中伤、串联诬告。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。
受理举报时间: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10日
受理举报单位: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
专用举报电话:0736—4212380
中共津市市委组织部
2021年8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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