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中共津市市委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任前公示的公告〔2021〕30号
根据《干部任用条例》及有关规定,现对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的下列拟任职(提名)对象进行任前公示:
姓 名  | 性别  | 民族  | 出生年月  | 学历 学位  | 政治面貌  | 现任职务(职级)  | 拟任(提名)职务  | 备注  | 
胡芬芳  | 女  | 汉  | 1979.06  | 电大  | 农工  |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、一级主任科员  | 市直正科级单位正职  | |
杨淳  | 女  | 土家  | 1990.11  | 自考  | 中共  |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 | 市直正科级单位正职  | |
张志峰  | 男  | 汉  | 1979.03  | 中专  | 中共  | 市发改局二级主任科员  | 街道办事处主任  | 学历 破格  | 
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拟任职对象思想作风、道德品质、工作能力、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、电话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。为便于了解情况,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。所举报的问题,必须真实、准确,内容尽量具体详细,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。严禁借机造谣中伤、串联诬告。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。
受理举报时间: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16日
受理举报单位: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
专用举报电话:0736—4212380
中共津市市委组织部
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年11月9日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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