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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任免

中共津市市委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任前公示的公告〔2021〕46号

来源:组织部 发布时间:2021-12-28 15:58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根据《干部任用条例》及有关规定,现对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的下列拟任职(提名)对象进行任前公示:

姓 名

性别

民族

出生年月

文化程度

政治

面貌

现任职务(职级)

拟任(提名)职务

备注

李  凯

1977.07

大学

中共党员 

 市公安局一级警长

市直单位正科级内设机构正职


王  翔

1991.10

大学

中共党员

市公安局汪家桥派出所所长

市直正科级单位正职


朱曦琴

1978.06

大学

中共党员

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级警长

市直正科级单位正职


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拟任职对象思想作风、道德品质、工作能力、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、电话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。为便于了解情况,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。所举报的问题,必须真实、准确,内容尽量具体详细,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。严禁借机造谣中伤、串联诬告。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。

受理举报时间: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30日

受理举报单位: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

专用举报电话:0736—4212380

中共津市市委组织部

2021年12月2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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